臨時安保服務的基本準則與定義
臨時安保服務公司從服務大象、目標、內容、服務期限、空間等方面為整個社會提供服務,可以說是立體服務。將責任、權利、利益相結合,為社會提供安全服務,嚴格按照雙方事先商定的條件提供有償的安全服務。
隨著社會情況的發展,保安公司的保安工作也不斷擴大,但任何時候都要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,開展的各種服務項目不能超出保安服務公司的職能。
依法辦事,遵守合同。合同是保安公司和客戶實施的前提和條件,從頭到尾都要遵守權利和義務。只有按照這些具體條款和要求實施,才能獲得利益和好處。只有戰勝顧客,才能在社會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。是保安服務業自身生存和發展的有效保障之一。
臨時安保服務著裝
(1)除衣著不當或不必要的情況外,工作時間要穿保安服。私人外出要穿便服。
(2)穿保安制服時,應按照規定佩戴保安標志。
(3)保安制服不得與便衣混用,不同季節保安制服不得混用。
(4)除了在駐外工作所工作外,穿衣時不需要戴帽子。
(5)穿保安服,不要干凈整齊地穿衣服,要敞開懷抱,斜戴八袖、褲腿、帽子,穿拖鞋或赤腳。
(6)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標志,嚴禁銷售、贈送或出租保安制服和保安標志。